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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议

(2023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由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