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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档案管理和服务两手抓 助力检察工作良性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长期以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贯彻落实到档案工作中。于2015年完成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一级测评,被评为自治区一级档案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保障有力。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档案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成立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小组,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1名。多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极大提高了全体检察人员档案意识,为档案管理工作更加优质高效打下良好基础。

二、建立档案管理员补位机制,高效推进工作落实。

我院坚持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为充分发挥检察档案工作在办案中的服务作用,设立档案管理员“AB岗”工作模式,A岗为档案管理员主责岗位,B岗为补位岗位。“AB岗”机制的建立,确保了人员出差、休假时,工作不断线、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为提高档案的利用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助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人才问题是发展之基石,兴“档”之本,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是推进档案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我院高度重视档案人才的业务能力培养,鼓励档案管理员不断更新知识,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专业技能,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四、强化硬件基础建设,智慧赋能提升检察档案服务能力。

为提高档案利用效果,有效提升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我院拟重建智慧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水等自动感应、自动调控设施,通过数据平台实时展示“十防”监控数据,真正实现档案库房“十防”监控一体化。注重档案数字化管理,升级查档利用方式,由以往的人工翻阅大量纸质案卷,转变为档案管理系统逐页、逐项精准检索,查档效率显著提升,为促进东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