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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鄂尔多斯之法治鄂尔多斯 暖心!夏季末的又一场爱心接力!

本网讯(记者 范亚康通讯员张敏)9月18日上午9时许天骄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平安义警的一条救助信息上报,平安义警称辖区居民李先生在东胜区某二手车行门前拾到一只模样新奇的小鸟,当时李先生听见玻璃上传出一阵声响,循声而去看见一只体型特征明显不同于常见鸟类的“小鸟”虚弱无力躺在地上,怀疑是野生保护动物,随即李先生联系到附近的平安义警同志,义警同志又将这一情况及时汇报给辖区派出所的值班民警。经了解,这只特殊“小鸟”是在撞击玻璃后受伤,导致无法继续飞行,居民李先生拾到小鸟后小心地将其保护起来,喂了一些水,用快递纸箱为小鸟做了一个简易窝,等待民警的到来。

天骄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对小鸟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这只调皮小鸟嘴巴尖尖长长,全身羽毛花色特殊,走起路来一晃一晃,像是在跳舞,通过拍照识别、查阅资料等方式辨认,初步认定这只鸟类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丘鹬,值班民警随即将这只鸟小心放置在纸箱里,带回了派出所,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东胜区林草局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人员,不久后动物救助站的人员来到所里对小鸟进行了简单救助、治疗。目前,这只调皮小鸟已经安置在东胜区林草局野生动物救助站,由救助人员悉心照料,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彻底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鸟类是人类生存环境的检验员,善待鸟类,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此次小鸟撞晕自己,事件虽然令人惊奇,但也提醒我们,作为人类,有责任去保护各类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的多样性。辖区居民、平安义警和民警的及时配合和积极救助行动,不仅解救了丘鹬,也树立了良好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榜样。本次救助是天骄路派出所自夏季行动以来警民齐心协力救助的第二起珍稀野生动物事件,上一次救助事件的主角是一只红隼。

今后,天骄路派出所将立足辖区实际深入推进“平安义警”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形成“一呼百应”“守望邻里”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继续发挥好新时代平安义警的作用,持续拓宽警民联系渠道,当好“信息收集员”实现警民信息共享互通,齐心协力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警方提示: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给予救助。同时要注意遵守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任何伤害或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说“不”。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