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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佘太派出所救助一只野生动物

2020年10月25日9时许,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大佘太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称,自己的院内落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疣鼻天鹅,几次放飞天鹅都不飞走。

接到报警后,我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王某家后,一只天鹅停在王某家吃他家的玉米面。经民警初步观察,天鹅外表无伤痕,状况良好,天鹅正处于幼年到成年的过度时期,应该尚不能长时间飞行,可能是由于饥饿和掉队的原因才落入居民院内。民警对村民王某发现国家宝贵动物及时上报的行为给予表扬,同时向村民传达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为使它得到更好的生存环境,民警首先迅速将天鹅带回所内,随后联系森林派出所,将天鹅送达森林派出所进行救助和寄养。

下一步,该所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在辖区范围内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良好环境。

(大佘太派出所 翟磊)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