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和山西省签署加强长城联合保护利用协定

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在呼和浩特市签署《关于加强长城联合保护利用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主要负责人,两省区交界处长城沿线的5个地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12个旗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协定》上签字。

签约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以长城、黄河为界,其中长城316公里占两省交界线的95%。为落实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工作会议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与两省区交界处的市级文物部门、旗县区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长城联合保护利用的协定》,从“协作开展保护利用、加强历史价值研究、联合开展巡查工作、共同开展宣传工作、实现信息共建共享”等五个方面开展合作。

通过签署《协定》,两省区不仅建立了交界处长城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的战略合作机制,更标志着长城保护利用工作步入了相邻省区文物部门优势互补、携手并进,相邻地方政府齐抓共管、共促发展的新阶段。草原全媒·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马丽侠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