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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公园专班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长城沿线交通与旅游融合专题调研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制定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改善长城沿线旅游交通条件,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内蒙古自治区对长城(内蒙古段)沿线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情况开展调研。

期间,调研组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秦长城坡跟底段和清水河县明长城小元茆段、包头市固阳县秦长城和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战国-秦长城纳林塔段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详细了解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情况和长城沿线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旅游发展、交通发展等情况和好的做法、创新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希望内蒙古自治区深刻领会中央关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方案指导思想,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工作主动权,在下一步工作中抢占先机、创新思路,深入挖掘长城周边的文化内涵,讲好长城故事,利用丰富的长城资源做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长城历经战国、秦、西汉、东汉、北魏、北宋、西夏、金、明等9个历史时期,分布于全区12个盟市、76个旗县,全区调查的长城总长度达7570公里,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长度最长、时代最多、分布范围最广等特点,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长城历史文化带。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自治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文化和旅游厅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统筹相关工作、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以来,研究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保护规划纲要》,规划和方案坚持以国家早期长城遗产保护与利用试验区和文化多元性、生态多样性、生产生活共融性深度融合典范区为建设目标,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带、五段、五区、多点”的长城形象展示空间格局,远期规划建设1个总体管控保护区、8个主题展示区、50个文旅融合区、24个传统利用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秦长城坡跟底段)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明长城小元茆段)

(包头市固阳县秦长城)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以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扎实推进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等工程,持续完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弘扬长城文化精神,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为传承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走廊、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代表国家水准和展示国家形象的靓丽名片、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文化和旅游体验空间。(作者:资源开发处 宋竹青)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