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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一男子贩卖安钠咖被判刑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 记者 范亚康)8月20日,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对一起贩卖安钠咖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根据朋友请托,在2月至3月期间通过上线(未归案)以150元每颗的单价购买20颗安钠咖固体,再以每颗230元、260元的单价转卖多人,共获利1900元。4月,杭锦旗公安局禁毒大队查处扣押其中一位购买者剩余安钠咖,经鉴定扣押的固体安钠咖均检出咖啡因成分,通过其供述,次日将被告人张某抓获。

警方查获的安钠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向他人贩卖安钠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9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