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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出狱后再次贩卖毒品 法院:从重处罚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4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被告人张某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满释放后,本应洗心革面的被告人张某某不思悔改,再次走上贩毒的道路,被警察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是累犯又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为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危害群众。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触犯刑律,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每个人自觉远离毒品,不吸食、不买卖毒品,珍重生命,珍惜生活。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