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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鞠树文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霍照良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