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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霍照良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