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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即付即撤 灵活处理纠纷

“法官,我已经收到被告的微信转账10000元,我同意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原告刘某见到承办法官后说到。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送达一起刘某诉冯某一、冯某二民间借贷案件时,尝试各种途径始终无法与其中一名被告取得联系。在与原、被告核实后得知二被告系同胞姐弟关系,未联系到的被告为姐姐,作为被告的弟弟称他也联系不上姐姐,自认其为案涉借款实际用款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考虑到在无法向其中一名被告送达应诉等手续,就无法进行庭审及调解等诉讼程序的情况,且原告主张的借款金额不大,借款事实清楚,作为实际用款人的被告也愿意承担还款责任,为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承办法官向被告提出向原告履行还款后由原告撤诉的解决方案。被告提出因履行能力有限先给付原告10000元,剩余款于撤诉后的下一个月底全部结清。经承办法官反复与原告沟通,向其耐心解释案件的实际送达情况及被告的还款诚意,最终原告同意在收到被告还款10000元后撤诉,于是就出现了开始的一边收款一边撤诉的一幕。

该起案件虽以撤诉结案,但在法官协调处理的过程中,将原告主张部分款已履行到位,同时也为原、被告的矛盾纠纷提出了化解方案,达到了良好的处理纠纷的效果。

(行政审判庭 周兰)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