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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警长刘如松:精益求精的法制“工匠”

在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侦办现场,他勇往直前;在保护生态社会化工作中,他满腔热情;在常态化法制工作中,他甘当黄牛。从警22年来,他初心未改默默书写着对森林公安事业的不变情怀,他就是兴安盟公安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分局督察法制大队二级警长刘如松。

刘如松现年53岁,2001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22年来,刘如松有13年的时间是从事法制工作,他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个人嘉奖两次,2020到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这个案件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补充完善,尽快整改。”作为法制工作的监督员和执法质量的守门员,面对从前执法质量问题,他始终严格要求,并为此不懈努力。

他还是战友们眼中的“老大哥”。平日里,刘如松性格温和,“特别好相处”是同事们对他的一致评价。他常常到各基层派出所,与战友们共同查找解决执法办案过程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也常常到执法办案和安保维稳第一线,与同事们席地而坐,闲聊家长里短,熟悉每一名民警辅警的兴趣爱好、脾气秉性和家庭情况,及时掌握队员们的思想情绪变化,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难,积极引导战友们调整好心态,消除思想障碍,激励斗志。

他是工作中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对“人,情,案,物,场,卷”六个执法要素进行全量管理,从2010年至今他审核案卷共1160本,每一个案件都了如指掌,每一本卷宗都翻阅无数次。在案件审核中,他坚持从受案、处罚、法律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全面审查监督,对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形成证据链的案件坚决退回并指导补充,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条文关、处罚关,做到了所处理的每一人每一案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他是执法规范化的“领头羊”。在认真完成日常法制工作的同时,刘如松刻苦钻研法律业务,认真探索工作方法,利用工作闲暇,牵头带领办案部门人员到先进单位的执法办案中心实地参观学习,同时针对民警们在办案中经常忽略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牵头组织举办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班和法制员培训班,夯实民警辅警的执法办案水平,使分局法制工作更加精细化。

“法制工作不是一天或者一个月能够体现出来的,如果平时法制漏洞很多,那总有一天会爆发的。如果每天都做得很好,每一个警情都监督得很好,每一次执法都很规范,那长此以往我们的执法工作一定都是很规范的,老百姓也是可以信任我们的。”刘如松说,法制工作需要每一个民警在执法中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在我们的监督下,我们单位的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了,有的民警的办案习惯改变了,这才是我们法制工作者的成就感。”  文/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牛天甲 通讯员 董立红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