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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对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反馈会在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召开

6月13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第一工作组在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政治督察反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强主持会议,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第一工作组副组长、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康春雷反馈了督察组在此次政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整改要求。

刘强检察长代表乌审旗检察院党组表态指出,政治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乌审旗检察院党组对市院政治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的高度,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直面问题、正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项整改、边查边改,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聚焦问题,细化整改措施

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做好任务分解,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是注重效果,提升工作质效

将政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合,坚持把问题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将督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队伍建设的具体实践,持续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