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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渠道灌溉引纠纷 法官实地促调解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沙金套海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因灌溉渠道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经过法官两次实地调解,最终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原、被告双方耕种的土地相邻共用一条毛渠进行灌溉,随着滴灌的推广普及,原告耕种的土地开始使用滴灌灌溉,不再使用毛渠浇水。2023年,原告打算重新使用原有毛渠进行灌溉浇水时,发现被告已经将毛渠渠道改为耕地,原告要求被告恢复原有渠道,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先后通过嘎查村委会、沙金司法所进行调解,但由于分歧较大未能调和,最终原告将被告诉至磴口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深知农村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受理该案后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产生纠纷的渠道上进行现场实地勘验调查,并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对涉案毛渠、双方相邻土地所在方位等进行了详细勘查记录。勘查过程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认真分析纠纷原因,从邻里和睦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是双方当事人情绪抵触、针锋相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随即决定择日开庭进行审理。

5月17日,沙金套海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双方互不相让,矛盾难以调和。考虑到案涉纠纷发生在邻里之间,为了化解两家矛盾,避免双方长期结怨,承办法官再次到耕地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的耐心引导和分析,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场纠纷在田间地头得到了妥善解决。

作为农牧区的基层法庭,沙金套海法庭始终坚持在处理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涉及农牧民土地案件时,积极采取实地勘验、现场处置等方式,通过现场勘验调解,将走访调查和司法为民相结合,努力使大多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达成满意的调解意见,从根本上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用行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杨永龙 樊媛)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