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信访工作条例》 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5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在呼和浩特举行《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及所属旗县区政法、信访、教育、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牧等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宣讲、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有关投诉。信访干部分赴街道、社区并入户开展了《条例》宣传等活动。当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各盟市同步开展。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条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更加规范高效,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期一个月,通过媒体宣传、主题宣讲等方式,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此外,自治区还将举办主题征文以及“学条例、用条例”应用信访信息系统技能大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条例》在我区落地落实。(见习记者 杨柳)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