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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宣传“零距离”

5月24日,乌兰察布市信访局、集宁区信访局组织宣传小分队,上街头、入社区、进企业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为群众发放《条例》宣传资料,解答群众信访疑问,扩大其社会知晓度。

据悉,自《条例》5月1日施行以来,乌兰察布市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把5月份作为《条例》集中宣传月。乌兰察布市直及各旗县市区组成“五进”宣传小分队,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宣传,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刘宁 摄)

[责任编辑:任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