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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启动

5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志强出席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宣讲活动,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江新辉,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等参加活动,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郭宝琴致辞,呼和浩特市副市长李军主持。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志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江新辉,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启动宣传仪式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条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更加规范高效,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要结合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大兴调查研究、推进“八五”普法、推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紧扣“135”施工路线图,深入开展《条例》“五进”活动、全媒体宣传、宣讲研讨,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场,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司法、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农牧等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宣讲、政策咨询,解答群众提问、受理有关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分组赴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了《条例》进“社区”和入户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区各盟市同步开展。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推动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信访局联合组织,为期一个月的《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于2023年5月正式启动。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宣传日、主题宣讲等方式,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此外,自治区还将举办“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全区“学条例、用条例”应用信访信息系统技能大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条例》在我区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自治区信访局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