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出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范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5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率先在全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包括适用范围和工作内容、职责分工、报告传递与送达、异议处置、调查处理、结果处理和督查考核7个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后处理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形式,几乎所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都离不开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2022年,呼和浩特市共安排抽检18361批次。目前,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个层级,需要综合抽检监察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管科、产品质量监管科、特殊食品监管科等多个部门参与,各环节之间的界限不是很明确,工作内容相互交叉,工作衔接不够流畅,通过制定出台《规范》,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明确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要求和责任,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