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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几”字弯内 绘就司法为民壮美画卷—— “全国优秀法院”杭锦旗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黄河似弓,大漠如弦,1.89万平方公里的杭锦旗坐落于弓弦之处。

长河曲流,过境249公里,是全国黄河流域流经最长的旗县,世界第七大沙漠——库布其沙漠横亘东西,覆盖面积51%。

这里是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曾缔造了举世瞩目的“穿沙公路”,孕育出闻名于世的“穿沙精神”。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1951年,杭锦旗人民法院正式创建,历经七十年风雨沧桑,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院围绕“党建统领、管理创新、文化承载、廉洁保底、典型创建”工作方针,突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树形象、争一流”工作主题,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2017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全区优秀法院”、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殊荣,有力推动了辖区的司法文明、政治清明、经济高效。队伍中先后涌现出两名“全国优秀法官”,其中一名为“全国模范法官”,还有一批全区、全市先进典型人物。

十年芳华,最美遇见。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12月21日,杭锦旗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站在新的起点,杭锦旗人民法院将乘势而上,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团结奋进,履职尽责,努力创造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业绩。

当好社会“公平秤”  

升级“品牌”审判效能

杭锦旗人民法院有8个内设机构、1个下设机构、5个基层人民法庭、1个巡回审判庭、2个巡回审判点,干警148人,服务全旗14.28万各族群众。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905件,审(执)结33574件,结案率96.19%。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当庭宣判率、执行终本率等关键性质效指标位居全市第一,执行完毕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位居全市前三。在2021年全区法院“蒙马奔腾”专项行动中,杭锦旗人民法院审执结案率位列全市第一,在全区109个基层法院中位列第七。2022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5299件,审结5148件,结案率97.15%,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35.3天,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维护社会稳定“主力军”——依法打击刑事犯罪,2017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1203件,结案率99.59%。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犯罪线索47条。靠前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帮扶8户国家级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助力乡村振兴,为结对共建村协调产业项目资金150余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38万元。聚焦群众信访诉求,信访案件办结率99.3%。疫情防控期间,成立3个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102名党员干警下沉一线,协助三个包联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服务绿色发展,当好推动生态治理“排头兵”——贯彻“两山”理念,公检法司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建成草原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库布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创新基地。2020年10月,协办全市法院沿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形成《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持续加大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力度,积极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审结伊和乌素地区6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群体性案件,审结涉案20多亿元的韩某某、王某某非法采矿案等备受关注的危害生态案件。2017年以来,审结各类环资案件426件,恢复植被16650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5亿余元,织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司法保护网。依法保障“引黄入沙”2.7亿立方米,形成约100多平方公里的生态湿地,20多种植物恢复生长,10多种水鸟长期栖息,新增造林14平方公里,最高人民法院“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融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五优先”原则。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召开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27次,送法进企业活动38次,执结涉企案件2312件。妥善审结全市首例破产案件,兑付职工工资232万元。

坚持人民至上,当好司法便民利民“快递员”——以5个基层法庭、88个驻村(社区)工作站为点,1个巡回审判庭、2个巡回审判点、38名法官及助理深入村(社区)为线,织密司法便民服务网,涌现出一批“马背法官”“大漠法官”。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建设,司法为民效率显著提升。2022年,五个基层法庭审结民事案件1421件,占全院审结民事案件数量的47.56%,极大便利了基层群众参与司法活动。

全力执行攻坚,当好维护胜诉权益“马前卒”——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分段推进。2017年以来共执结案件13447件,结案率91.96%。一名干警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2022年,由政法委牵头,联合公、检、司开展“蒙马奔腾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拘传146人,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3件、立案2件,共执结案件748件,执行到位金额2.06亿元。

按下改革“快进键”

强化“金牌”服务效率

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让公正高效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

诉源治理,架起多元解纷“暖心桥”——以《杭锦旗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实施方案》为蓝本,以配套工作细则为抓手,率先推行“法院+”调解机制,与司法局签定《诉调对接框架协议》,与人社局等8个部门签署诉非衔接机制备忘录,设立“锦和调解中心”,依托“三次分流、七层梳理”工作模式,分调裁审有序衔接,全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2016年1月,首批被评为全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2022年,新收民商事案件2709件,同比下降25.35%,“诉源、诉前、诉中、判后、执源”五道防线共化解纠纷2038件。

智慧升级,增加提速增效“快通道”——大力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实质化运行,“24小时自助法院”有序使用,实现诉讼服务“一站式、不打烊、自助办”。2022年网上立案670件,跨域立案4件,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打造6个科技化法庭、10个互联网法庭、1个互联网调解室和1个集约送达平台,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全面实现“云审判”“云调解”“云送达”,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精准普法,厚植法治社会“热土壤”——开展法律服务“六进”工作,28位干警任法制副校(园)长,覆盖辖区全部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34次,组织庭审观摩90余次,深入村、社区开展普法讲座90余次,建成新媒体中心工作室,制作宣传短片72个,以案释法、以案明理。

守正创新,打好司法改革“组合拳”——推进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改革,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绩效考评办法,完善考核类目,细化案件权重系数,量化绩效,形成进位争先的生动局面。制定《杭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机制体制改革方案》,形成“实体化+信息化+团队化+集约化”新型办案模式,加快案件流转速度。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推动类案研判工作,推行“要素式”审判、诉讼文书简化工作模式,跑出提质增效加速度。

打造全能“先锋队”

提升“王牌”队伍效力

推行“党建+”模式,着力抓好“组织、廉政、制度、文化”等多维度建设,塑造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先锋队”,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建“领院”——落实党员责任制、积分制、结对制,推行党员星级评比,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2014年率先将党支部建在庭上,29名党员主动到基层法庭开展驻庭工作,党建品牌创建模式被“学习强国”刊载报道。

清风“护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教育、监督、管理多管齐下。2017年以来,开展红色、警示教育活动20余次、纪检督察40余次,梳理形成干警廉政风险点400余项,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办法》,设立检察院驻法院工作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庭审,形成立体“廉政网”,涵养清风正气。自1951年建院以来,没有发生一例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制度“强院”——建立、完善、创新50余项党务、政务、审务、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规范人、财、物、事的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文化“润院”——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每两年召开一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力做好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推广示范引领工作。青年国旗护卫队多次受邀参加市、旗重大活动升旗仪式,成为法院“行走的名片”。建成法治公园、民族团结进步培植基地,打造“一层一主题”法院楼宇特色文化,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引领社会风尚。2019年12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2021年1月,被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8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部门评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未来可期,皆得所愿。沐浴党的二十大的春风,杭锦旗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党和人民庄严宣誓:要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将初心和使命谱写成大漠上的动人乐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司法力量;更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将司法为民绘就成母亲河畔的壮美画卷,努力实现人民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孟瑞林 通讯员 倪强 乔敏月 闫冬梅)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