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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592件834人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3日电(杨腾格尔)1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作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内蒙古全区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2件834人。

审结一审行贿、介绍贿赂案件36件43人。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审结故意杀人、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398件。其中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2件1406人,新增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到位36.5亿元,史春杰、王利明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87.2万件,审执结86.8万件,结案率全国排名第11位。其中高院受理案件1.05万件,审执结1.03万件,结案率在全国高院中排名第7位。全区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宣告60名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05件;对152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

2022年,内蒙古全区法院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商业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民商事审判水平,加强执行工作。强化司法监督,确保审判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化党史学习,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肃清流毒影响,持续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