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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严惩网络诈骗 402名被告人获刑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6月1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1年至2022年5月底,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赤峰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16件,涉案金额达14.7亿元,402名被告人获刑。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新型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网络刷单”就是其中一种。2021年11月,赤峰市林西县的张某及其团伙成员为赚取佣金,按照上游犯罪分子要求,谎称系亚马逊网站招聘人员,拨打电话诱骗他人添加指定微信号,成功添加一个微信号即可赚取10元至60元不等的佣金。12月1日,被害人陈某添加了上游诈骗人员微信,随后被骗走人民币6万余元,张某获利人民币1000余元。此案经林西县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假专家利用患者求医心切心理,兜售所谓的“特效药”也是网络诈骗常见手段。自2016年10月起,以被告人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诱骗有降血压或其他治疗需求的人扫码添加微信,然后冒充中医诊疗机构专家,虚构产品具有明显降压疗效,以微信聊天、虚假诊疗等方式,高价推销无商品名称、无生产厂家、无批准文号、成本仅为几块钱且成分不明的“特效药包”。3年间,该诈骗团伙实施诈骗2万余起,诈骗金额4000余万元。赤峰市中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网络诈骗案件多发状况,赤峰市中院提醒广大群众,对网络传播的信息要提高警惕,要不断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和面对诱惑时的自控能力,当发现有问题时,要及时止损并立即报案,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越陷越深,错把“陷阱”当“馅饼”。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