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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收养工作规范化自查整改专项行动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为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管理,提升各级收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收养工作规范化自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5月中旬起至7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收养工作规范化自查整改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收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情况、收养评估工作推进情况、与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情况、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和收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和收养档案管理,以全面自查促整改提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收养制度。

《通知》明确,本次自查整改专项行动分为旗县(市区)自查、盟市实地督查、问题整改三个阶段,7月30日前以盟市为单位上报整改结果,民政厅将对部分盟市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全区通报。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