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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就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为进一步提高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民政部在全国婚姻登记收养规范化督查中发现的13个问题,赤峰市认真开展了婚姻收养登记自查自纠工作。

各旗县区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没有违法登记现象,没有上访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合格率达100%。

在收养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政策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落实各项工作。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机关都已落实《内蒙古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从4月1日起停征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要求各婚姻登记机关和收养机关进行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SU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