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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试点推进会;包头市司法局“四强化”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包头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试点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确定全区第一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试点单位的通知》精神,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开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3月18日,包头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试点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是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社区矫正中心的重要途径,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科学谋划实施,全力推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二要深刻认识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三要深刻认识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是实现社区矫正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研究。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地信息化建设实际,细化评分标准,梳理短板弱项,厘清重点难点,创新加分项目,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效率。二是要把握时间节点。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效率。三是要形成联动合力。各创建试点单位必须成立创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与信息化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包头市司法局 供稿)

包头市司法局“四强化”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自全面推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以来,包头市司法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让“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制定了《包头市司法局“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综合协调组、舆论宣传组、检视整改组三个工作组。将整体工作部署细化为20项具体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强化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包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召开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确保学在前列、悟在深处,带动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干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同时,依托“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交流研讨提升”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截至目前,科室集体学习28次,支部学习12次,形成学习研讨材料70余篇。此外,充分利用新开发的包头司法行政智慧党建平台,开展“云学习”,设置“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学习专栏,精选学习内容、规定学习时长,建立学习台账,通报学习进度,提升学习效果。

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开门纳谏。包头市司法局在司法行政官网、“包头司法行政”公众号,开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专栏和通过“二维码”开展问卷调查作为征求意见主渠道,多维度设计问卷内容、多平台强化宣传推广、多层次提升覆盖人群,累计参与人数1500多人。同时,通过“一对一”个别访谈、分析研判案例等方式,切实找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精准把握企业在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法律需求。

强化责任担当,打造特色亮点。包头市司法局在全区率先启动规范涉企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工作,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容错纠错相结合、过罚相当与宽严相济相结合的原则,将“免罚轻罚”事项具体化、标准化,并以“清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布,鼓励经营者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体现“执法温度”;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运行的调解组织大网络,矛盾纠纷的调处实现了全方位、全覆盖;设立了内蒙古首家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站,提供维权取证、证据保全、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功能和优势,助力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建设。(包头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