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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87.2万件结案率全国排名第11位

在1月23日举行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报告显示,2021年,全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法院受理案件87.2万件,审执结86.8万件,结案率全国排名第11位。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05万件,审执结1.03万件,结案率在全国高院中排名第7位。

全区法院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深化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坚持狠抓案件办理,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2件1406人,新增涉黑涉恶财产处置到位36.5亿元。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审结一审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105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相关犯罪案件97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021件,切实维护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严惩“套路贷”,审结相关案件857件,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一审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案件1.2万件,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惩危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审结一审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案件926件,判处犯罪分子1829人。

同时,全区法院坚决惩治贪腐犯罪,保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592件83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审结一审行贿、介绍贿赂案件36件43人。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全区法院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宣告60名被告人无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05件,保障了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陈春艳)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