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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过自治区审查

1月1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通过自治区审查,成为我区第一个通过审查的盟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此次审查,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等有关单位、厅相关处室和专家组成员召开审查会,认真审查《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文本、附图、附表、数据库等相关资料,经讨论研究认为:《规划》目标明确,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符合呼和浩特市实际;《规划》客观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资料翔实,数据可靠;《规划》提出了各类分区管控措施,总体布局合理,符合要求;《规划》制定了勘查开采管理措施,任务部署得当,具有可操作性;《规划》部署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符合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要求;《规划》数据库内容完整、结构正确,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要求,一致同意《规划》通过审查。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依照矿产资源规划报批程序,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按时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张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