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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上访变下访” 化解矛盾在基层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以“上访变下访”为抓手,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下”的姿态,化解“上”的矛盾,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精确梳理研判,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市纪委监委把“上访变下访”活动与治理重信重访、越级访工作相结合,对本辖区发生的重信重访、越级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件登记建档留痕,多渠道掌握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发现“风向标”信息,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防止矛盾激化、风险升级、问题上行。针对近年来受理的业务范围内尚未办结的信访举报问题,专题分析研判问题线索,逐案分析“痛点”所在,细化工作步骤。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中存在疑问的,全部重新核查,确保将每个问题、每个线索办成无遗漏、无瑕疵的铁案。对于群众重复举报,做好回访工作的同时,对检举控告人的合理诉求,积极主动沟通相关单位及部门协助解决。

领导下访包案,确保案件查办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采取部室带案下访、领导包案下访、信访室督办的方式,集中力量调查处理,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市纪委监委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推动工作相结合,制定了《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建了“上访变下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党员先锋队,包联领导通过带案下访、实地探访等形式到联系乡镇逐个走访,零距离、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掌握信访诉求,找准问题症结,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办,推动“案结事了”,提升群众满意度。1-10月,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下访182批次,下访394人次,接待反映人141人次,排查信访问题119件次,已经解决78件次,息诉罢访41件次。

加强监督督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责任下压”的工作要求,通过随机摸排走访、主动约谈约访、定点公开接访、带案督查下访等方式,重点对苏木镇和嘎查村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在逐案落实下访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时,坚持“三个结合”,即与领导“开门接访”相结合、与领导包案制度相结合、与属地管理责任制相结合。针对反映的问题不单纯是纪检监察机关范围的,或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外的信访问题,市纪委监委主动牵头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下访案件结案率。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将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继续积极推进“上访变下访”活动,全面提升微腐败治理效能,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反腐败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实在在地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把信访问题排查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朱君)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