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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物业管理协会法律纠纷调解委员会“上线”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  “房子住了好多年,现在有质量问题,是业主自己修,还是有人来担责?”“物业费收不上来,我们工作也没办法开展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今后,这样的问题将有相关的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物业服务评价、法律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了。三个委员会的成立将更好的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业主提供帮助和支持。成立后,委员会将搭建政府部门、业主方面、企业方面的对话平台,促进物业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履行、服务成果评价的融合同一。同时,将重点解决物业和业主的纠纷维权问题,在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诉讼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充分发挥好“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业主、服务行业”的社会组织职能。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