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10人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 每人奖励20万元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9月8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奖励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奖人员的通报》,决定授予杜凤莲等10人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

获奖人员分别是内蒙古大学杜凤莲、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孙杰、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苏金华、内蒙古工业大学黄平平、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闫德仁、内蒙古农业大学史海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刘永斌、内蒙古医科大学赵海平、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党彤。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者由自治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20万元人民币,免征个人所得税。(见习记者  梅刚)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