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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 拟表彰奖励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45号)、《关于开展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72号)有关要求,经各地区各部门申报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选,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现将2021年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和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拟推荐表彰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人选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府办公楼(北区)6号楼332房间。

受理电话:(0471)6268105 6946607

监督电话:(0471)6944905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拟表彰奖励人选(10人)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拟表彰奖励人选(99人)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