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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法官来到被告人家中开庭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 因被告身患疾病而行动不便,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8月28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武川县上秃亥乡麻迷图村深入到百姓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一起因装修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胡某于2019年4月19日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于2019年4月29日交工。这期间,胡某因突发脑梗瘫痪在床,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日交工。之后,李某另找装修师傅完成剩余项目,花费5800元。为此,李某将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定胡某赔偿其损失。送达文书时,新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发现胡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便决定到胡某家中现场开庭。

庭审现场,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案件事实,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症结,看到被告家境困难,身体因病无法移动,手术费用支出10余万元,更是令家庭经济状况雪上加霜,赔偿能力有限。为更好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法官决定采用调解优先的审判方式,当庭进行调解。为了表达解决问题的诚意,原告愿意接受调解,降低赔偿金额。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明理释法,告诉双方当事人要理性对待,客观分析,从而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

此外,了解到被告人身患疾病,家庭情况困难,法院还为当事人送去米面油等用品。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