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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委“深度、力度、温度”相结合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人次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纪委监委把批评教育的深度、执纪执法的力度和关心关爱的温度有机结合起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截止2021年1-8月份,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93人次。

针对一般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坚决防止小病成大病。截止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8人次,占73.1%。

县纪委监委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于构成违纪违法的行为,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用好党纪政务处分,严守纪律防线。截止目前,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18.3%;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次,占2.1%。

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严查快处,用好第四种形态,切实助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截至目前,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干部6人次,占比6.5%。(磴口县纪委监委 谢永明 谢秀艳)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