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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五号)

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五号

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