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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财政厅厅长张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厅厅长靳素平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