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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2个集体4名个人受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扬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称三部门)印发《关于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检察机关表现突出的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提出表扬。内蒙古检察机关2个集体4名个人名列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王丽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张利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黄小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郭蕊受到表扬。

通报指出,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危害重、办案难度大。各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彻底铲除违法犯罪链条,通过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和司法效能。相关办案人员对违法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查,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既做到从严打击,又做到防止打击面过宽,确保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902件1744人,提起公诉1075件245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110件145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