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国平决定逮捕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4月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原委员、盟行署原党组副书记、副盟长张国平(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张国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