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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到乌拉特后旗开展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精神,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双安全”,6月15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何峰一行来乌拉特后旗开展办案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组对乌拉特后旗“走读式”谈话场所使用管理、及安全管控情况、特别对谈话对象风险评估、一人一预案、心里疏导、思想解压、跟踪回访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今年以来的案卷进行抽查,并抽看谈话监控录像,确保法律文书规范使用和强化对措施使用范围、线索规范处置等程序的审核。

检查组一行还实地察看了潮格温都尔镇“走读式”谈话场所,详细了解了谈话场所的使用,管理和防火防爆安全保障情况,查阅了谈话场所使用审批表,抽看了正在办理案件,对潮格镇谈话场所制度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指出了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案件承办部门、苏木镇纪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及时消除办案安全隐患,不断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办案安全责任,严格规范“走读式”谈话,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双安全”“零事故”。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 武政文)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