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磴口县纪委监委 :严把“三关”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纪委监委针对“走读式”谈话环节容易产生安全隐患问题,严把“三关”,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严把思想关,落实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的工作理念,始终在思想上绷紧审查安全弦。要求谈话实施部门负责人和谈话人员在谈话前及时评估被谈话人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谈话风险,正确把握“走读式”谈话的必要性和恰当时机,谈话前对安全隐患有预见性建议、预防性措施,努力提高谈话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严把风险关,落实具体责任。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走读式”安全谈话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谈话审批程序,谈话前经分管领导批准、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确保谈话人员知责尽责,努力形成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的审查安全工作格局。

严把纪律关,落实关键环节。要求谈话室必须设在一楼,室内墙面、窗户、桌椅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处理,谈话室要配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谈话前对谈话室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谈话人员要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保障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谈话时安全员、医护人员必须全程监护,特别要求“走读式”谈话一定要程序规范,由案管室定期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上半年,磴口县纪委监委开展“走读式”谈话94人(次),协助配合上级纪委监委谈话18人(次)。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卞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