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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六办”措施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4月22日获悉,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局采取“六办”措施,加快推进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分户登记,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遗留项目统一办。为有效解决群众“办证难”,保障合法权益,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治理房地产遗留项目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设立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相关事宜。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市不动产登记4个服务大厅开设遗留问题办理窗口,专人受理、专人审核,并设立专用的档案柜存放遗留问题档案;实行“日报”及“周报”制度,定期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二是遗留项目社区办。根据《呼和浩特市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转移登记(分户)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四区及经济开发区在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40个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税务部门设立20个不动产驻税务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包括市四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原有的5个受理点),深入一线为民办事。对已办理大产权的项目,经过前期各区街道办事处的入户摸底,对具备分户条件的,如原开发企业存在,政府督促开发企业做好宣传、材料收集等工作,为居民办理分户;如原开发企业灭失,由各区政府牵头,按小区逐幢、逐单元在通告栏及单元门等处张贴通知,并告知办事群众该项目已经办理了大产权,具备办理分户条件。

同时,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询问记录》三表合一,合并为《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登记)》,缩减申请材料,提高工作效率。授予聘用人员审核权限,办理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受理即审核,实行“一审制”,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缩短办理时限。 

三是遗留项目专窗办。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综合服务大厅设立遗留项目专用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利用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统筹相关部门集中办理遗留项目,实现批量申请、批量办理,加快遗留项目的分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下班时间夜市办。自2020年6月10日起,开展不动产登记“夜市”服务,满足群众办证需求,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实际、最迫切的问题,使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利企。目前,扩大了不动产登记服务覆盖面。

五是遗留分户增窗办。积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协助税务部门开展房屋套数查询,精简办事流程和要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与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针对房地产遗留项目巨大的工作量,经市政府批准,新增聘用工作人员,分别增加至我市不动产登记5个服务大厅,增加50余个综合窗口,提高业务办理量。

六是休息时间加班办。启动延时服务,实行更高效的服务模式。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遗留办、4个服务大厅及外业踏勘组启动延时服务办理遗留问题推进项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业务量的实际需求,利用周末休息日实行集中加班、集中处理历史遗留项目。

(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