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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

按照国家民政部、中央宣传部等18个党中央、国家部委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服务行为,营造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环境。自治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下旬至6月30日,在全区开展一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和各界群众积极举报我市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现发布举报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二、打击重点

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及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举报方式

非法社会组织不仅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还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希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专项行动中来,自觉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互联网线上活动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金融便利。

社会公众如遇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发现其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可向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反映问题,举报相关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举报邮箱:shzzglk2007@sina.com

举报电话: 5181015(市民政局)

6218127(新城区民政局)

3821391(回民区民政局)

5686445(玉泉区民政局)

5184384(赛罕区民政局)

2642919(土左旗民政局)

8516699(托克托县民政局)

7191702(和林县民政局)

7912253(清水河县民政局)

8812403(武川县民政局)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20层2007室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