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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4月2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主要打击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据了解,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六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及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