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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连天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11月2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原矿长连天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连天俊利用担任内蒙古伊金霍洛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内蒙古李家塔煤矿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