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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获“全国优秀”

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办的《张某某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沃野镇故城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案卷,获评2020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这是内蒙古唯一一份获奖案卷。本届案卷参评省份和案卷总数为历届之最,国家文物局共收到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76份参评案卷。

“2019年5月2日上午,旗文管部门接到民众举报,有人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沃野镇故城保护范围内施工,我局会同旗文管所,迅速组成5人调查组赶赴现场勘查取证,发现故城遗址保护界桩被推倒1个,遗址部分墙体遭装载机人为损坏。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系当地村民张某某雇佣王某某在遗址保护范围内施工。”乌拉特前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赵斌介绍道,“他居然想在保护区内推出一条路,方便去自家的农田干活!”

据悉,张某某、王某某因涉嫌故意损毁文物,于2019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后经法院审理,以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2人均服从判决未提起上诉。

沃野镇故城遗址位于乌拉特前旗苏独仑镇瓦窑滩村根子场社。故城初建于北魏,是北魏六镇中最西端的军事要镇,对中国历史进程产生重要影响的北魏六镇起义就发生在此地。2006年,该遗址被国务院核定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该遗址被列入国家《“十二五”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名录》。

“开展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是加强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地方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举措。”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文物督察处处长董利民表示,“此案件的侦办,是在文物执法领域成功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起典型案例,为全国文物系统和执法机构树立了典范。”

“虽然这件案卷荣获了国家荣誉,但我们更希望文物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从此绝迹,希望人们通过文物,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赵斌动情地说。(记者  薛来)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