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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医药机构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助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不断优化流程,相继推出了“网上办”“电话办”等便民惠民措施,聚焦医保领域营商环境问题,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多措并举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机制,为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协议管理提供更透明、更公平、更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助推医药机构发展。

优化准入程序,完善评估机制。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有力打造“一站式”服务,有序构建“标准化”服务,医药机构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的资格审查由过去的定期集中申报调整为随时申报。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随时受理,并及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上报申报情况,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的医药机构进行勘验。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专家库,成立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委员会,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由参保人员、医保专家、医疗专家、药品专家、行业协会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采取查验书面申报材料、实地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量化赋分。对医药机构准入建立科学合理的勘验指标体系,不断细化、量化评估指标。结合勘验实际,完善勘验指标体系,结合医药机构实际情况,调整部分不利于医药机构发展的勘验指标,确保勘验指标合理、合规。

规范勘验程序,确保公开透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药机构代表对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勘验前,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办工作人员开展勘验协调会。勘验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实地勘验,经办人员按照双随机原则,现场抽签、交叉勘验,执行属地管理回避制度,确保勘验过程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勘验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药机构代表、评估小组成员及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召开准入评估会。通过评估会,评估小组对勘验结果作详细报告,对有异议未准入通过的定点医药机构,参会人员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求同存异、民主协商、科学决策,最终通过举手表决,对评估结果形成决议。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准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

降低准入门槛、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宽进严管,放管结合的原则。对定点医药机构放宽准入的同时,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反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确保管好、用好医保基金,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效能,同时维护好医药机构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记者 梁婧姝)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