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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呼和浩特城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始申报了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日前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呼和浩特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2016年呼和浩特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时间为9月6~3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过期顺延至下年3月份申报)。

据了解,医疗机构取得相关证件时间要求具体为:门诊医疗机构要求2015年3月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正常营业;住院医疗机构要求2014年9月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正常营业。药店取得相关证件时间要求具体为:2015年3月前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此次申报递交材料的地点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南大厅4号窗口(职工医保)、6号窗口(居民医保)。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