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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一男子开别人车还酒驾被查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管大队民警在夜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形迹可疑,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当事人竟开着车想要冲卡,直到被前方的警车挡住了去路,这才停了下来,在接下来的询问中得知,这名当事人不仅开着别人的车,而且还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检查。

民警对企图冲卡的当事人进行询问时得知,当事人是开着别人的车,而且还散发着浓烈的酒精味道,民警初步判断当事人存在酒驾的嫌疑。于是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检查。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故意而为,当事人一会儿低头看手机打电话,一会儿又称自己腿抽筋站不起来,并不是很配合民警的检查。在民警的反复要求下,当事人才开始配合检查。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就在前面不远处和朋友喝了两瓶啤酒,应该是没开多久,就被查获了,民警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

经过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得知,当事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再次接受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于是民警安排当事人到警车上等候化验。由于当事人驾驶的是他人车辆,所以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因此民警在对当事人进行了抽血化验及相关证据固定后告知当事人到临河区交管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并将车辆进行了暂扣。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临河交警大队已将案件交由人民检察院,在进一步受理中。

这位当事人开着他人车辆,还酒后驾驶机动车,想必车辆的主人得知后应该也是很无奈,把车辆借给不负责任的朋友,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因此,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一定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更不要随意将自己的爱车借给他人使用。

(临河区交管大队 刘子菁 )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