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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改 重新考证3个月后男子二次酒驾再被查

近日,临河交管大队民警正在辖区五原街万景花卉路段进行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行迹有些躲闪,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当事人刚打开车门,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驾驶人更是衣不得体,光着上身坐在驾驶座上。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当即断定该驾驶人是酒后驾驶。

面对民警的检查,当事人神色慌张,一边匆忙的穿着上衣,一边手忙脚乱的寻找证件,通过询问得知,原来当事人是二次酒驾,去年因为饮酒驾驶被暂扣驾驶证,并扣除驾驶证12分,今年刚刚通过考试重新取得驾驶证,这还不到三个月,没想到又一次被酒后驾驶交警查到。

当事人解释说,自己就住在喝酒的饭店对面,心想这么短的路程不会有事,没想到一出门就被查获了,男子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和后悔;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毫克,属于饮酒驾驶,因为是二次饮酒,民警按要求安排当事人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积极的配合民警检查,在固定了相关证据后,民警告知当事人工作日到临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要求当事人将车上的贵重物品带走,将车辆暂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宣传教育。刚拿到手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又被吊销,这一次,希望这位当事人可以牢记教训,在今后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刘子菁)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