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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2020年第44次常务会议 张佰成主持

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2020年第44次常务会议,解读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议并原则通过《呼和浩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草案)》。

市委副书记、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张佰成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营商环境既是重要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能够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是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对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先进、改进工作,推动首府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抓好对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等行为的排查管控工作,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对空气的污染,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城市污泥、厨余垃圾处置等事宜。

市领导刘程民、王浩雷、毛宝锋、乔允利、张国平,市政府秘书长张仲东出席会议。市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李海珍)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