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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三项举措”推进案件高质量发展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苏木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提升审查审理水平,积极探索“交叉审理”模式,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探索中创新,严把程序手续关,精准定性量纪,保障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编印模板”规范办案程序

2019年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组织编印了《案件审查调查程序及文书模板(试行)》(以下简称模板),《模板》立足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涉案款物处置、案件审理等六块内容,对各阶段的程序审批等作出了统一规范。《模板》编印突出“方便、实用、高效”的特点,内容简明扼要,对规范全旗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流程,文书撰写、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以审促升”助推案件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案件审理室对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立案件的事实证据,办理程序,案卷装订整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达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审查(调查)报告的表述等案件办理全过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方位评议并形成《审理参考》印发给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求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照学习,从中吸收经验,切实补足能力短板,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严把“三关”,保证案件质量

严把程序关,始终将程序合规合法的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把证据关,坚持对案件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性进行全面审查,做到正确合理使用证据。严把定性量纪关,力争案件处理达到定性准确、量纪平衡的标准。案件审理室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找准职责定位,为旗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当好“参谋”,充分发挥审理审核把关职能,严把案件查办最后一道关卡,为及时、正确处理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张雁)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