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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第二评查组赴巴彦淖尔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4月20日至2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二处樊凯军处长一行5人来巴彦淖尔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听取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自办立案案件的审理工作情况及自评自查工作情况汇报,抽查了市本级和部分旗县区纪委监委16件自办立案案件。

4月20日下午,评查组与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就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补充调查和案件审判等问题,以及监检法三方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展开了全面分析和深入探讨。

4月22日上午,评查组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反馈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贺希格、市纪委常委程龙旺、市监委委员王宏冰出席会议。各旗县区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及审理室主任,部分旗县区纪委监委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及审查调查室主任,市纪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和审理室全体人员参加了反馈会。

会上,评查组成员对我市案件审理工作中一些亮点予以肯定,对一些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指导。评查组对抽查的案件逐一进行点评,针对程序手续、证据审核、定性量纪、法规依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贺希格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第二评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切实做到立行立改、整改提高,并就进一步抓实抓好全市案件质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定位。坚持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案件审理部门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守住“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这个首要职责,自觉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审理工作全过程。二是要主动担当作为,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案件审理部门要对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即知即改,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评查组反馈的每一项问题都整改到位。三是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案件生命线的理念,坚持把“严、细、深、实”的要求贯彻到审理工作全过程,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工作质效,推动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四是要精准把握政策,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要以“精准监督年”活动开展为契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案件审查工作流程,科学合理运用“四种形态”,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双提升。五是要建强审理队伍,提升履职能力。各旗县区纪委监委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配强配足审理人员,注重加强审理人员实践锻炼,积极推行“主审协审、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的案件审理模式,努力锻造审理尖兵队伍,为更好地开展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吴莹]